个人买卖房可以不通过中介办贷款,可以到合肥市房产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11月1日起,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对职工(省直单位、中央驻肥单位职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实施新规。
☆ 中介公司可自选
省直分中心自2004年挂牌以来,为保证服务规范,通过推荐、考核,委托数家中介公司办理二手房贷款中介业务,去年受委托的中介公司达10家,市民如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只能选择这10家,并且个人私下交易二手房不通过中介公司则办不成公积金贷款。
而新规定明确,从11月1日起,省直分中心不再指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中介公司,职工购买二手房可自选中介公司。同时,职工自行买卖二手房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也无需找中介公司即可办理。
☆ 资金安全有保障
据介绍,被允许从事该项业务的中介公司首先要具备二手房经营资质。为保证资金安全,市民自选中介公司后,须将首付款存入省直分中心指定银行冻结,等买卖双方、中介办理完所有的过户、贷款等手续,并经三方确认无异议后资金才能解冻。对于自行买卖的,也须到合肥市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将首付款存入市房产局指定的银行进行托管,然后携银行资金托管证明及相关材料到省直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 办理贷款更方便
为方便职工,办理省直公积金贷款的委托银行和委托评估机构将由原来的2家、3家分别增至7家、6家。委托银行是:省中行营业部、省农行金城支行、省建行钟楼支行、省建行三孝口支行、省工行银河支行、省交行芜湖路支行、省中行四牌楼支行。委托评估机构是:合肥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中建世纪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安徽财苑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新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合肥正平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据介绍,为了让职工更清楚地了解公积金缴存情况,在现有查询电话、网站、存折账簿基础上,该中心还将对所有在中心设账户的职工按季度发放对账单,本月底第一批对账单有望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