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推出新举措,首次对出让地块内总建筑面积提出要求
15%无偿提供政府作为公共租赁
房地产界人士普遍认为,这是深圳一项创举,值得大力推广
【本报讯】(记者冯杰)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分别位于宝安区观澜和龙岗区坪山的3宗商品住宅用地将于本月31日在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开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所有权,这也是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我市第二次以招标方式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的土地所有权。此外,招标文件要求,即将出让的一宗地块内总建筑面积的15%将无偿提供给政府作为公共租赁住房。
招标文件中特别提出:“上述3宗商品住宅用地内述宗地内开发的商品住房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95%以上。此外,位于宝安观澜的一宗地块的竞得人在项目建成后,必须将其住宅建筑总面积中的15%(总共31503平方米)的住房无偿提供给政府作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与过去单纯由政府统一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不同的是,本次出让的地块内将由开发商无偿建设产权归政府所有的公共租赁住房。该地块上将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该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将在45平方米至50平方米,户型为二室一厅或一室一厅。此乃我市建市以来,首次要求在商品住宅内配建公共租赁住房。这也是我市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个新尝试。
地产界人士也普遍认为,这是深圳在全国的一项创举,鲜明地体现了政府对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的关心。此举值得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