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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泉州中心市区今年第一季度批准预售的6个房地产项目中,3个是别墅,2个是高档单身公寓。龙岩市140平方米以上大户型住宅所占比例达45%,但实际需求量约为20%。龙岩、泉州两地还尚未建立廉租房制度。因此,有人认为,在当前全省商品房价格上扬幅度较大的状况下,要解决房价高企与相对稳定的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建设廉租住房,以其抑制房价高企空间,甚至认为可套用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办法来实施,扩大廉租住房供应量,用大量廉租住房平抑市场。如果这些想法掺入廉租住房建设之中,就容易造成人们思想混乱,为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带来不利影响。
思考与建议
廉租住房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将其建设好并非易事,特别是一些认识问题更须弄清:
一、廉租住房建设重在解困,不是解决房价高企的良方。在对待廉租房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希望借助于廉租房的建设来达到平抑房价的目的。廉租房的建设在客观上能够起到分流住房需求的作用,从而间接缓解当前房价上涨压力,而商品房价格的稳定最终还是要靠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因此,我们不能为了解决房价高企的问题而不顾市场规律,盲目地大规模兴建廉租住房。这样的过度建设,不仅会对房地产市场冲击过大,不利于其健康发展,还会带来物质浪费,不利于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
二、廉租住房建设不能走经济适用房的老路。经济适用房原本是一个较好的住房保障制度,但近些年,由于其在实施过程中的漏洞而饱受诟病。廉租住房建设不走经济适用房的老路,首要的一个举措就是要改变补贴方式,变间接补贴为直接补贴,通过政府对租房者的直接补贴来减少政策执行环节,最终减少政策扭曲的几率。另一个重要的手段是改实物补贴为货币补贴。政府动用大量财力、人力兴建廉租房,不仅成本巨大,而且由于脱离市场,很可能有房无市,加之中间环节过多,容易滋生腐败。而通过货币补贴的方式,不仅能够使直接补贴落到实处,而且能够减少政府执行成本,推动廉租房制度的建设。
三、廉租住房建设必须遵循逐步推进的规律。当前,“国六条”的实施细则,对地方政府推动廉租房建设几乎进行了强制规定,它在发挥监督地方政府、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作用的同时,也有可能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廉租住房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无论是补贴方式、补贴额度,还是建设面积、建设数量,都必须通过严格的估算才能着手实施。盲目上马可能导致制度缺失下的先天缺陷。补贴对象不明、监督制度不全等制度缺陷,很可能使廉租住房流于形式。同时,未经市场检验的集中建设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就是有房无市、资产浪费。因此,在廉租住房建设之初,对低收入人群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数量和面积上对其需求进行大致了解,十分必要。在此基础上进行试探性的建设,必然比一拥而上的集中建设要稳妥有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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