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实质上是‘土地置换’的另一种模式,开发商为政府免费开发廉租房,政府在地价上支付开发成本,现阶段看,是提高政策性住房供应效率,缩短供应周期的一个较好的阶段性方法。”
落实调控政策,深圳又出新招。
9月29日,深圳市土地交易中心挂出土地出让公告。“廉租房”首次作为一项特殊要求写入了公开出让的商品房用地,并且规定要先完成廉租房的开发,才能够启动商品房开发。这块具有特殊意义的土地将于10月31日在深圳市国土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这是在深圳市政府鼓励“不断创新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模式”推动下的首次尝试。“目前在全国都尚属首例。”深圳市国土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处的官员表示。
试验田
这块宗地号为A906-0312的“试验田”位于深圳宝安的观澜街,总用地面积为92820平方米,建筑面积22.2万平方米,容积率为2.4,要求90平米以下住宅占95%以上,是一块小户型比例较高的土地。
招标公告称,“竞得人须在项目建成后,将其住宅建筑总面积中的15%(计31503平方米)的住房无偿提供给政府作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并且,“该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须为45—50平方米(超过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计),户型须为二室一厅或一室一厅”,且必须按照标准对公共租赁住房简单装修。
就在9月23日颁布的《关于实施<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的通知》中政府已经为这次出让作了铺垫,提出“在部分商品住房用地出让时,可配套建设占住房总建筑面积10%~15%的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产权归政府”。
一周后,这个政策付诸实际。“以这种方式建设廉租房,是市政府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会议上,由房改处提出的申请。”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地政处某负责人这样描述。
但是,不是每个地块都适用于这种方式,该负责人解释,经济适用房用地其实对地块的要求比较高:首先,必须位于公共交通便利,人口比较密集的区域;其次,需要临近大型产业园区,以便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而这样“合适”的土地“就是人们常说的熟地,也就是越好的地越适合”。
而这块宝安观澜街的用地临近宝安观澜高新技术园区,位于竹园路与大和路的交界处,交通较为便利,可以解决周边低收入者的需求,但考虑到当地人群的购买能力较低,卖不如租的收益人群广泛,选择建设廉租房比经济适用房更合适。
“这仅仅是适应观澜的当地需求,我们还会在市区内寻找合适的土地,下一步可能会在龙华。”该负责人表示,“只要有合适的地都会采用这种方式出让,这会成为‘直接供应’的一种重要的补充方式。”
效率
根据《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十一五”期间深圳新增住房总需求为5700万平方米。依据不同收入家庭结构分析和加强对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的要求,规划期内,应建设政策性住房14万套,建筑面积77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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