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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孟锁明 通讯员李建设报道 青岛市日前发布《青岛市2008至2012年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公告:未来5年该市将开工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6900万平方米,其中,各类保障性住房477.5万平方米,约71500套。
根据规划,2008年至2012年,青岛市开工建设廉租住房65万平方米,约13000套,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62.5万平方米,约25000套,基本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开工建设普通(限价)商品住房250万平方米,约33500套。保障性住房建设均位于市内4区。同时,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由销售为主逐步转为租售并举。
规划还明确,向农民工提供居住场所。除保障市内4区的居民外,还要求用工单位作为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责任主体,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并不得按商品住房出售。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通过闲置厂房、旧住宅的改造,集中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向农民工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