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制定了到2010年,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资金落实是关键。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应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在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时应首先考虑。但由于政策问题,资金常常被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挤占,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为贯彻、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相关政策,加大住房保障筹资力度,盘好用好现有资金,我们从大局出发,积极发挥财政再分配职能,冲破部门阻力,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计提政策进行了调整。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内顺利实施,取得了明显效果。 1 政策调整原因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是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用于核销公积金贷款坏账的资金。按规定可有两种计提方式,一是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一定比例(不低于60%)提取,二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不低于1%)提取,具体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多年来,我省按增值收益的60%计提,执行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计提方式不合理。贷款风险准备金是为核销贷款呆账而准备的资金,贷款呆账的产生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没有直接关系,而与贷款余额、逾期贷款具有正相关的关系,贷款越多,逾期贷款越多,呆账越多,为此所需准备的资金也应越多。贷款风险准备金应与贷款余额相配比,按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但原政策按增值收益的比例提取,与贷款风险和资金需求量不挂钩,不尽合理,如菏泽市,尚未开展贷款业务,也按比例提取了贷款风险准备金;二是计提余额大,资金闲置。原政策不考虑实际风险及资金需求,每年均机械地按增值收益 60%计提,累计提取余额较大,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达10.21亿元,占贷款余额的比例(即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6.39%,同期逾期贷款占委托贷款余额的比例(即逾期贷款率)仅为0.57%,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是逾期贷款率的 11.2倍(正常应为3~5倍)。也就是说,为了防备及弥补1块钱的损失,我们预备3、5块钱即可,但却预备了10多块钱,超出了实际需要,过量计提,资金闲置问题突出;三是挤占廉租住房资金。按规定增值收益先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其次计提管理经费,剩余全部作为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贷款风险准备金计提过量,势必要挤占计提顺序排在其后的廉租住房资金。2006年,全省计提的贷款风险准备金占当年增值收益的比例高达55%,计提的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仅占15%。全省有6个市计提贷款风险金及管理经费后,没有剩余资金计提廉租住房资金,有两个市则连管理经费也满足不了需要,主动要求改变计提方式或降低计提比例。
2 政策调整内容
2007年10月,结合贯彻落实财政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政策规定,我们下发了鲁财综[2007]93号文件,规定自2007年开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不再按当年可分配增值收益的60%计提,改为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计提;同时,要求各地适度配比,控制规模,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要控制和保持在贷款余额1%的比例上,已提准备金余额达到该比例的,当年不再提取,不足的可计提予以补足。
3 政策调整效果
2007年末,全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进行增值收益分配时,均严格按照调整后政策执行,达到标准比例的不再计提,效果显著:一是计提方法更加科学和规范。新政策改变了贷款风险准备金与增值收益相配比的不合理的做法,实现了贷款风险准备金与贷款余额相配比,与贷款风险相配比,更能体现风险防范的需求;二是遏制了贷款风险金盲目膨胀的势头,减少了资金闲置浪费,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2007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85万元,比上年下降了98.87%,17个市有15个达到标准比例,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以往累积“超重”的风险准备金得以逐年“瘦身”。增值收益中贷款风险准备金所占比例大幅下降,由2006年的54.93%下降到 2007年的0.72%,降低了54.21个百分点;三是廉租住房筹资力度加大,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大幅增加。政策调整后,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计提额度大幅增加,2007年比2006年增长了2.2倍,达到2.23亿元。廉租住房资金占增值收益的比例大幅提高,由 2006年的15.26%提高到2007年56.45%,提高了 41.2个百分点。据测算,政策调整后的4~5年内,全省可累计增加廉租住房资金10亿元左右;四是政策调整并未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能力造成影响。据统计,2007年,全省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率比上年下降了49%,逾期贷款额比上年下降了25.24%,有13个市未出现逾期贷款。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是逾期贷款率的15.52倍,现有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仍超出了实际防范风险的需要。
调整政策并取得明显效果,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体现,也是我们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扎实工作的结果,对于减少资金闲置浪费、提高社会资金整体使用效益,加大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筹资力度,促进我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早日实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都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