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花15万多元在乌鲁木齐市海韵花园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子住了快4年了,可至今开发商却没能将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办下来,眼看着房子因为缺少完整的合法手续,既不能买卖,又不能抵押贷款,李先生心里十分焦急。
李先生所在的海韵花园位于克拉玛依东路北街,是新疆海朋集团兼并乌鲁木齐肠衣厂之后,由乌鲁木齐威海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该厂原址上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2003年竣工交付使用。整个海韵花园共有6栋居民住宅楼,大约有近300户居民。而这近300户居民中,不论是一次性付款的,还是按揭购房的住户,都没有拿到土地证。住户刘女士说:“我们手中没有土地证就不能证明自己是房屋的真正拥有者,以后我们的利益谁来保障?”
【开发商】
土地证无备案
记者在李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看到: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给使用人180日内,将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李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居民向有关部门查询过,根本查不到开发商在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土地大证备案。
海韵花园的居民为了土地证,几年间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市建委在2005年9月针对此事给“市长热线”的答复函中写明:威海朋房地产公司在2004年开发“海韵花园”二期工程时,需拆除肠衣厂内一幢18户住宅楼,但在拆迁过程中土地方面存在遗留问题,正在办理土地证,预计2006年6月底前可办理完毕。然而时至今日,房产公司仍然没能给出一个结果。
【律师】
可用法律手段解决
10月26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新疆海朋集团负责此事的热总经理,她解释说,公司正在为海韵二期工程土地出让金的事情而协调,由于迄今仍没有解决,所以拖延了海韵小区居民的土地证办理。“我们一直在向市政府申请减免土地出让金,最近我又递上了申请,所以原本预计今年6月底解决的事情,现在就只好后延。”她告诉记者,预计再过2至3个月申请才能有结果,届时每户居民的土地证都会及时办理。
对于海韵花园300多户居民未办土地证问题,新疆向导法律服务所唐佑疆律师认为,按照交易惯例,房产公司应该向买房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产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当初的购房合同,居民可以按照《合同法》向房产公司主张权利。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先请求仲裁,无仲裁条款的话居民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