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在四川绵竹市南广场的一顶帐篷内,杨澜与几位明星去看望地震后安置在那里的孩子。随行的心理学家拿出画笔,让孩子们随意涂抹。但令在场人惊奇的是,他们不约而同地画了同一样东西:房子。 在孩子们纯真的内心世界,那就是遮风避雨的家园。但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一场8.0级的强烈地震,却在顷刻间让这些曾经温暖的家园成为废墟。突如其来的灾难,瞬间夺走了6万多人鲜活的生命。
当哀悼逝者的警报声响彻中国,泪水模糊了灾区和所有心系灾区人们的双眼。逝者已矣,但生者又何以为生?如今,他们需要的是一个震不垮的家园!
悲伤让人痛彻心扉,感动也在凝聚成一股不屈的力量。地震后,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们慷慨地向灾区伸出了援助之手,截至5月25日共捐款捐物总计290多亿元。温暖的爱心不仅鼓励着灾区的人们走出废墟,更要帮助他们重建未来美丽的家园。随着人员搜救工作的基本结束,大规模的灾区重建即将展开。
聚焦建筑安全
北京维拓设计公司的李振龙,连日来跑了数趟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地震发生后,维拓的员工们自发为灾区捐款20多万元。他们没有把捐款简单地交给慈善机构。作为建筑设计师,他们决定再筹集部分资金,亲手为灾区设计、修建一所希望小学。“那么多学校在地震中没了,但也有一所没有倒塌的,据说就是当初防震设计做得好。这次,我们一定要给孩子们多建‘震不垮’的学校!”李振龙激动地说。
李振龙所说的那所学校是北川县曲山镇汉龙希望小学。北川县是这次大地震中受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整座县城几乎成为一片废墟。然而,距县城15里的汉龙希望小学却在这次颠覆性的地震中顽强地存活了下来,教学楼丝毫没有垮塌,正在上课的所有学生和老师都奇迹般地安全撤离。“除了教学楼的质量好,我想不出别的理由了。”劫后余生的老师史少先对媒体感叹道。
据不完全统计,在这次地震中,仅四川省倒塌和损坏的房屋就有440多万间,甘肃和陕西两省分别为40万间和30万间。而地震专家对历次地震的分析显示,地震中人员伤亡总数的90%以上是由房屋倒塌造成的。
在地震后国务院召开的多次新闻发布会上,不断有媒体对灾区的房屋质量提出质疑。由于目前还没有对灾区的房屋整体情况进行评估,房屋倒塌与其建筑质量是否有关联尚未得出结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表示,四川省规定的抗震建设标准是7度烈度设防,而这次地震烈度达10—11度,大大超出了规定的设防标准。这也是导致震中房屋大量倒塌的主要原因。
但已有专家指出,这次灾难的重大伤亡也凸显了灾区建筑抗灾能力的脆弱。这一点,应该作为灾后重建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
据了解,我国把地震烈度划分为12个等级,不同地区的建筑物须执行相应地震级别的建筑物抗震标准。学校、医院、电站等公共建筑,更要提高1~2度设防。根据2002年起实施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要求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一般来说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如果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规范来进行,是能够经受得起地震考验的。”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抗震研究中心郭永刚教授说。
郭永刚向记者解释,建筑物的设计、结构、材料使用、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等环节对包括抗震性在内的建筑安全性能都会产生重大影响。他分析,如果房屋在地震中倒塌损毁,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可能地震强度超过设防标准,我国在不同时期先后颁布过三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版本,不同规范导致房屋抗震能力有差异;有的因为建筑年代久远,抗震能力差;也有的房屋就没有按照抗震标准设计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
一位建筑师表示,诸多因素当中,建筑的抗震设计是最重要的。“从很多幸存者的描述来看,许多造成重大伤亡的建筑都是粉碎性的倒塌。而经过良好抗震设计的建筑结构,即便倒塌也仅是关键部分的损坏造成的整体侧倾,底层框架柱屈曲等形态的破坏,能保证尚未逃生的大部分人都有生存空间。”他说。
在经历了最初的震惊后,人们纷纷把目光聚焦在建筑安全上来。提高建筑抗震设防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陈重表示,随着技术、经济和测量水平的提高,房屋抗震标准确实要进行相应的修订。
然而,在未来,比修订标准更重要的或许是严格施行标准。5月21日,在中国土木工程协会的一份《关于汶川地震灾后工作的若干建议和反思》报告中,多名专家提出“进一步将工程抗震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建立有效的建设和监督审查机制”。
农村房屋质量不容忽视
映秀镇、汉旺镇、木鱼镇,地震让这一个个昔日美丽的地方成了灾难的符号,原本富庶的村镇如今已是满目疮痍。在这次地震中,房屋倒塌最惨重的就是这些零星分布的村镇。
“从电视画面以及其他新闻报道来看,大量倒塌的都是结构非常简单的农村房屋。农村房屋的抗震性现在基本是空白。”建筑设计师李洪求说。
据了解,在四川地区,农民房屋结构主要为石砌墙体或土墙体,由于这种房屋外墙墙体间、墙体与房顶的连接性较差,组成房屋的各个构件连接也不牢,因此抗震性很差。
不仅四川地区,目前我国农村房屋基本上都用砖木建造,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建筑结构设计。许多家庭为了省钱,放弃了防震能力较强的框架结构。房子简单地以砖头加预制板搭设而成,建筑施工完全凭借泥水匠、包工头的经验,房屋基本没有抗震设防。即便是在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农村,房子越盖越高、结构越造越复杂,农民的抗震意识也非常薄弱,更不要说与国家的抗震标准对接。
惨痛之下,是深刻的制度反思。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梁小青表示,农村房屋建设的管理确实是一个难题。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我国境内的建筑活动作出了具体规定。但《建筑法》又特别提到,“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这就表明农村建房只要在村镇规划的基础上依法取得宅基地即可,其他建筑活动基本处于“原生态”,既无工程设计要求,也无工程质量要求。
由于现行的《房地产管理法》仅授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城镇国有土地的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对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管理权却没有规定。因此,各地建委只管理公共建筑、政府建筑和商业建筑。私人盖的、没有进入市场的房屋,并没有纳入建委的管理范围。村镇民房建设唯一的管理部门就是市、县规划局下属的分局或所。而这些部门的管理职能也主要是控制建设规模,对建设选址是否合理、安全,有无规范设计、施工质量如何等目前都没办法管理。
在地震多发地带,建筑安全是保障生命的关键。我国既是地震多发地带,又拥有大量农村人口,因此农村地区不能成为“不设防”的空白地带。
对此,潘石屹也撰文指出,应把农村地区的房屋设计、建造纳入到政府在工程结构设计安全的管理范围中来,对这些建筑要有监理。“这个监理未必由政府来做,也可以由中介机构来完成。”
“尽管可能遇到很多困难,但是地方政府在今后应该加强对农村建筑的规范和管理,对农民建房进行指导和约束。”梁小青对媒体表示。
巨额房产损失由谁承担?
人在楼不在,楼在人不在。
这是地震过后,灾区随处可见的情形。随着灾后重建的开始,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对于某些地震中的幸存者来说,他们是否要一面承受房屋倒塌的痛苦,一面继续偿还银行的按揭贷款?
在这次地震中,四大国有银行网点均受冲击,尤以农行为甚。据不完全统计,农行因地震带来的个人按揭贷款损失10.5亿元,灾害导致农行新增不良贷款60亿元以上。让银行全部承担损失似乎并不合理。
农业银行信贷部律师梅光辉表示,个人房屋的按揭贷款,银行和贷款者会签订两份合同,主合同是借贷合同,还有一个是抵押合同。从《民法》看,贷款者和银行分别担当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角色,而房屋产权便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但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
“如果纯粹从法理上推,房贷还要还。而且各大银行并无权随意减免资本金,顶多只能在利息上做一些调整。”他说,“但现在情况特殊,央行应该采取新的政策。”
5月23日,银监会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大银行对于借款人因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迫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该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将通过债务重组或由政府设立专项准备金、特别准备金来核销。”中国银行业协会副会长杨再平向记者解释。
这份通知让连日来关于灾区房屋按揭的争论,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
银行的核销或许会让陷入债务困境的灾区民众松一口气。但对于自然灾害频发的中国,灾难袭来时,我们是否每次都要寄希望于政府的“特殊政策”?
“解决这类按揭问题可以采用商业保险的办法,但现在很多房子没有参加保险。”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表示。
但事实上,即便是业主购买了房屋保险,对于因地震造成的房屋损失,保险公司也无能为力。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销售人员陈宛告诉记者,目前针对房屋的保险主要是个人房屋贷款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的一种。而目前家财险是不保地震的。如果是企业财产保险,有些保险公司会把地震纳入到拓展险的范围,但保费很高,一般企业也不大会买。
“我们应当从这次突发事件中吸取教训,从长远考虑,在房贷险中附加地震险;强制推行。”杨再平告诉记者。
房贷险是所有房屋保险险种中最普遍的一种,央行在1998年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银行都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房贷险,但从2006年7月以后,各大银行纷纷改变策略,将自由选择权交给借款人。无论借款人买不买房贷险,银行都会为他们放贷。
由于房屋抵押权人和受益人都是银行,房贷险的第一收益人也是银行,加上房贷险责任范围一般是“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导致贷款人无法还款”,理赔范围较小,因此现在大部分贷款人都不买房贷险了。
杨再平指出,这是中国的特殊情况,在一些地震多发国家如新西兰,买房的时候都是要强制购买地震险的。“至于保险公司的风险,可以通过再保险的方式分摊。关键是制定一个消费者能接受的价格。”他说。
也许,台湾地区的经验对我们有一些借鉴意义。直到1999年的“9·21”大地震后,地震频发的台湾才建立了地震险制度,以针对巨灾所造成的损失能有相应的补偿机制。在“9·21”地震中,几乎只有用银行贷款购买的房屋才购买了财产险,而其中附加了地震险的比率仅为1%,致使地震发生后,保险机制无法发挥作用,最终只得由有关方面出面要求银行承受的灾区房贷,转由社会共同承受。据了解,台湾地区的地震保险由相关部门主导,通过民间法人的产险公会规划,于2002年1月1日开始签单。在新的地震保险制度下,住宅财产险的承保范围中自动涵盖地震事故。
此外,对于地震形成的大批失地失屋者,虽然住房已经被毁坏了,但土地使用权限仍在,如何保护他们的产权又是灾后重建必须解决的一个新问题。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系教授吴群指出,有关部门应该针对灾区原有房屋可能存在的租赁、保险、抵押(按揭)贷款等,对不动产的价值及价值损失进行评估,在灾后重建时充分考虑原有产权。由于房主购买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如土地没有灭失,可通过国家提前收回土地而给予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补偿(根据不动产的评估价格)或在原址重建等途径,弥补或减少房主的损失。假如将产权置换到另一个地区,具体的补偿应该考虑一揽子问题,例如,可以设计出一个国家、银行、个人共同承担的方案。
城镇规划中的防灾体系
两院院士、建筑与城市规划学家吴良镛曾于 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赶赴灾区,参加了新唐山的城市规划工作,他总结了唐山大地震给后人留下的教训:
首先,从建筑工程上来说,建筑安全应是第一位的。其次,一个城市的生命线十分重要,包括其四通八达的交通、电信、广场等公共设施。在大地震后,如果城市的生命线被摧毁了,交通、通信被破坏,救援人员就不能以最快的速度到达。另外,城市应该有足够的绿地。绿地不仅可以起到美化环境的效果,在地震中更可以起到拯救生命的作用。
这些当年唐山地震后总结的经验,也将成为汶川大地震后重建规划的宝贵经验。
据悉,目前有关方面正在抓紧制订灾区的过渡性安置方案和重建规划。过渡性安置方案已经初步成型,重建规划的总体方案也将在三个月后完成。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规划师宁志中认为,“安全性”应该是重建规划的第一位。
他指出,具体的城市规划应当吸取教训,首先在城镇选址过程中,必须进行地质评估,尽量避免在地震断裂带上进行重要用地的布局。
此外,要合理确定城镇规模。考虑到减灾救灾的可达性和降低救灾的成本,村镇布局不宜过于分散。同时要保证城镇多方向的多条对外交通,提高通信、饮用水等设施建设标准,有条件的城市应考虑建设城市综合管沟(共同沟)等
“欧美、日本等地城市的防灾规划,也值得我们借鉴,例如在规划中专门辟有防灾绿地或公园。”宁志中说。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居民可从震坏的建筑物中疏散到就近的空旷地带,从而减少人员伤亡。由于绿地公园地势平缓,不仅可以作为灾民的临时生活住所,也可作为救灾物资的集散地和救援直升飞机的起降地。在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中,通常将这一类设施列为公共紧急避难场所。
近年来,绿地、公园的避难、防灾功能已得到了重视。2004年9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就明确指出,“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设置必需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目前,全国20个省(区、市)的68个大中城市已建成和正在建设数百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所要求的三级绿地系统(中心绿地、组团绿地、宅间绿地),不仅仅是景观形象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高密度的楼宇中留出危难时的安全空间。”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秘书长、五合国际集团中国区总经理陶滔指出,“随着城市土地价值的不断攀升,城市中的空地还在不断地被‘合法’侵占。”
“由于国情所限,建设高密度社区是必然趋势,但如何把握高密度这个度,需要规划管理部门的严密把关,更需要开发商们的社会良知,也需要社会民众的呼吁和监督。”陶滔强调。
5月22日傍晚,随着最后一批搜救人员全部撤离北川,人们告别了这座建在地震带上的狭小县城。一个新的北川将挥去昨日的梦魇,择址新建。三个月后,100万过渡性安置房会陆续在四川灾区建成。在这些彩钢夹芯板组成的房子内,无家可归的受灾百姓将度过2—3年时间,直至永久性住房建成。毫无疑问,重建“震不垮”的家园,将是数年漫长而艰辛的历程。而如何用建筑保护生命、躲避灾难,是房地产业乃至整个社会都需要思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