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过程有哪些参与的单位,如何分工?
责方:拥有确定建设项目的规模、功能、外观、选用材料设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选择承包单位等权力,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建设单位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包括房地产开发商。
勘察单位:是指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和岩土工程等工作的单位。它主要根据建设项目的目标,查明并分析、评价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项目所需的勘察文件,提供相关服务和咨询。
设计单位:是指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等工作的单位。它依据建设项目的目标,对其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制订方案,论证比选,编制建设项目所需的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关服务和咨询。
施工单位:是指经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施工承包的单位。
监理单位:是指经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单位要求,在建设单位委托的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