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由国土部制定并公布
针对日前国务院规定的我国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昨日(9月15日),国土资源部官员表示,国土资源部已着手制定统一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昨日(9月15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
地区间存在竞相压低地价招商引资
目前,我国工业用地供应过多、增速过快,一个重要原因是地区之间恶性竞争,采取各种手段竞相压低地价招商引资。国土部数据显示,工矿用地在整个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所占的比例长期持续稳定在43%,高于房地产开发用地及其他各种类型用地。
同时,目前全国仅有1/3的省份制定并公布了协议出让土地的最低价标准,1/3的省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另有1/3的省没有制定标准。尽管有些地方制定并规定了最低价标准,在出让土地的时候,明面上也没有突破最低价标准,但背地里却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和返还,导致事实上企业仍以比较低廉的价格获得土地。
标准借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收费
据介绍,围绕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国土资源部目前已着手制定统一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这次统一制定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借鉴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和公布办法。
据介绍,国家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并不是全国工业用地一个价格,而是要根据全国土地等级、基准地价水平等综合平衡后分等级确定,要体现国家区域发展政策,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制定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