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在土地储备运作中,规划先行,集中统一进行前期开发、整理,提高了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前已有6个地(州)市、 56个县市建立了土地储备机构,共储备土地404宗,面积 9.19万亩。 据悉,截至今年第一季度,乌鲁木齐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累计储备土地1.33万亩,入市交易1892亩,成交价款7.21亿元;昌吉市土地储备中心累计储备土地3240亩,已出让1680亩,成交价款2.33亿元。此外,伊宁市、哈密市、奎屯市、库尔勒市等地的土地收购储备运作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土地储备在新疆盘活国有土地资产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2001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下发后,昌吉市率先对昌吉市林业开发服务中心、昌吉州第四小学、第四粮店、农业机械总公司、农机公司仓库等因破产、撤销而停止使用的划拨土地进行了收购储备,将5宗土地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推向市场,成交4宗,成交价款837万元,开了昌吉市盘活国有土地资产的先河。
奎屯市棉纺厂因经营不善,造成企业职工生活无法保障,通过对该企业土地储备收回后统一出让,收取土地出让金2130万元,使1100名职工都得到了安置,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目前奎屯市共收回破产企业土地23宗,面积 110.13万平方米,投入职工安置资金4517.24万元。
哈密市红星皮革厂是一家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占地31亩,仅靠租赁厂房等收入维持职工社保资金的接续。为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哈密市储备中心与该厂签订收购协议后,先行支付资金140万元,用于安置职工,对该厂土地进行规划整理后,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由于该宗土地位于繁华地段,受到房地产公司的追捧,经过激烈竞争,最终以1480万元成交,显化了土地资产的价值,优化了城市用地结构。
“在规划先行的基础上,土地收购储备成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关口。”奎屯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在奎屯—独山子石化工业园建设中,奎屯市严格执行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对工业用地实施收购储备和统一供应,提高了工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在自治区土地储备工作会议上说:“经过几年的努力探索和实践,新疆大多数市县初步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为规范管理、调控土地市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