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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民告诉《法制早报》记者。
直到前年年底,当拆迁告示贴到了华新民家的经租房(原无量大人胡同19、20号,现红星胡同53、55号)墙上,拆迁办开始对其经租房内的租户进行赔偿时,华新民才真正意识到:"爷爷留下的祖产要被别人占了。"
"他们(东城房管部门)根本不把我们当房主人看,拆迁没有得到我家同意,更没有一分钱的赔偿,白白抢了我家2 000多平方米(包括在文革中被非法拆除的无量大人胡同18号院)的土地。而且为了达到拆的目的,还在拆迁过程中把我家的房子以每平方米一千多元的价格'卖'给了住在里面的租户,把他们变成假的'房屋所有人',以符合'拆迁管理条例' 规定的被拆迁人的身份--'房屋所有人'。"华新民对此感到非常愤怒。
"租户后来告诉我,所谓'买卖合同'也只有'买方'签字,'卖方'坚决拒绝签字,并且签完就收了回去。总之是用一张废纸就把我家的房产处分了。"华新民说。
在拆迁之前,为了证明自己家才是无量大人胡同19、20号的真正产权人,华新民从房管部门复印到了50年代初北京市人民政府地政局发的房地产所有权证。这是一份绝大多数经租房主查询都困难更不准被复印的文件,"他们(房管部门 )给我复印后就后悔了,我拿到手后,作为产权凭证给很多人去看。"
随后,当年亲笔签署该房地产所有证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地政局副局长沈勃交给了华新民一封信,内容是希望有关部门把华家私产还给华家;接着她又找到当时租房住的当年北京市纪委书记的女儿,证明当时的北京市委确实租了她家的房子,就是其中的无量大人胡同19号,月租多少,等等。
拿到这些,华新民信心十足,她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反映情况,却收获甚微。"他们不是说北京没有政策,就是以沉默做答"。"我们家是产权人。没有人可以在没经过我父亲的同意下,拆除我们家的房子。"但华新民最终没能拦住华宅的拆除。
一年多以后,华新民家的宅院成了香港赛马会北京会所的工地,当华新民代表父亲作为利害关系人向建设部复议要求撤销有关工程许可时,她拿出的不单是上述的那份写在她祖父名下的"房地产所有证",还有她从房管局档案室得到的另一份证据,即华揽洪在1963年继承19号和20号经租私房遗产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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