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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奇源打电话给北方华鼎工作人员刘先生,称黑芝麻胡同5号院内有些住户明确表示不愿搬走,买卖能否继续?
刘先生称陈奇源"不该暴露买房者的身份",他同时对陈表示:"只要与北方华鼎签了协议,交了定金,拆迁的事有我们解决,1个月左右保证拆迁完毕。"
此后陈世源又进一步了解到,北方华鼎将要出售的黑芝麻胡同5号和已经出售的福祥胡同13号院一样,都属于经租房。这两处相距不远的四合院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的产权人张姓人士文革时已不知去向;而后者的产权人正是住在福祥胡同 13号隔壁的11号院内的王世倜。
但在黑芝麻胡同5号院涉及拆迁、谈价、买卖的过程中,目前尚不知下落的经租房主张先生始终没有被卖方提及。
而王世倜也是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了解到福祥胡同13号院已被出售的消息。半年前,当一个叫托麦卡(音)的外国人找到王世倜,跟他说自己准备花700万买福祥胡同13号院时,王世倜才第一次得知:"自己家的房子要被人卖了。"
这个"人"就是北方华鼎。
因为听说13号院属于经租房,并得知原先房主住在隔壁11号院时,托麦卡主动找上门来。"13号院是我家的,产权证文化大革命'交公'后一直留在房管部门。如果你买,将来必然有纠纷。"王世倜毫不含糊的告诉托麦卡。但托麦卡不明白,自己买下13号院后,北方华鼎是承诺给其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将来怎么会有产权纠纷呢?托麦卡分别叫来自己的朋友和律师,与王世倜详谈,并提出给王世倜一部分补偿的建议。王世倜拒绝了。但王世倜想不到的是:福祥胡同13号院现已被北方华鼎出售。
马吉昌说:"像黑芝麻胡同5号院这样的经租房主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他们自己或其继承人是完全不知情的,也没有人去主动告诫买房人慎重购买此类(经租)房,如果将来房主或继承人回来,发现房子易主,可能会产生产权纠纷;而即便经租房主在北京,甚至就住在经租房隔壁,又能如何呢?"他认为:"买卖经租房的行为,实际上受侵害的是买房者和经租房主双方。"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