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所有在建违法违规建筑将被停水电;严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将被处以拆除。昨天,记者获悉,东莞市建设局下发了《东莞市在建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22条律令将为东莞在建违法违规建筑上“紧箍咒”。
据悉,违法建筑需要拆除时,一律无条件拆除,亦不作为安置补偿的依据。
市建设局表示,对决定予以保留的违法建筑,对违法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而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又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将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最高可罚3万元。此外,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违法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处理批准保留使用的,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工商管理部门不得发给营业执照。
7月25日前社会各界人士可就《办法》发表意见,反馈给东莞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