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深圳公开以招标方式出让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观澜和深圳市龙岗区坪山的三宗商品住宅用地所有权,开发商须在一个地块商品住宅内配建公共租赁住房,这是深圳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个新尝试。
据了解,上述三宗商品住宅用地内的商品住房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95%以上。
此外,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的一个地块的竞得人在项目建成后,必须将其住宅建筑总面积中的15%,即占地面积9.2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27万平方米的住房无偿提供给政府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据了解,这批公共租赁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为45至50平方米,户型为二室一厅或一室一厅。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公共租赁住房完全由政府统一建设,但此次出让地块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将由开发商无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