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官邸”,一些房地产名称叫起来很气派,但今后这些名称不能随便叫了。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局将对我市房地产广告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目前一些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名称,擅自使用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认可的其他名称,尤其是使用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有悖于构建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直接或间接宣扬享乐主义、贵族化生活方式、表现封建帝王、贵族、大亨等的不良内容。这些都是此次集中整治的重点。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工商部门还将对房地产广告中的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的表述作进一步规范:要求广告方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与销售单元直接对应的实际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或者表示为该房地产项目的均价,不得使用含义不确定或者容易引起歧义的起价、平价、底价等;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不得偷梁换柱、以偏概全,如将阳台、公共通道、消防通廊等虚夸为“入室花园”、“私家花园”。
此外,根据要求,房地产广告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使用实境照片的,不得人为删除周边已有建筑物或添加虚假的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有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