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广州市房屋维修基金归集数额与应缴数额存在巨大缺口,日前,该市一些业主开始集体追讨房屋维修基金,从最初的12个楼盘业主联合起来倡议,到现在已有近60个楼盘的业主积极参与。据广州市国土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广州市房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8月底,广州市老八区的816个物业小区建立了房屋维修基金。全市(包括番禺和花都)有36.1815万户业主缴纳了房屋维修基金,归集总额为14.13亿元,规范使用总额达到1101万元。据广州市业委会联谊会估算,广州市应该到位的维修基金在100亿元左右(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公布的近年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得来的),实际到账仅14亿元多。有关资料显示,上海市房屋维修基金到账290亿元,北京市房屋维修基金到账88.8亿元。相比之下,广州市房屋维修基金到账的数额差距明显。
业主追讨维修基金陷入窘境
1999年8月,李女士在广州市五羊新城东悦居买了一套住房,2003年8月,因开发商没有缴纳物业维修基金,李女士将其告上法庭。2005年初,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开发商应将3724元物业维修基金存入指定专用账户,业主胜诉。开发商不服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院认为此案暂不具有民事案件受理和处理的条件,不应当由法院处理,维修基金问题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先行处理,遂撤销了一审判决。
今年2月,广州市荔湾区西门口广场业委会因维修基金将开发商告上法庭,7月,广州市中院将西门口广场业委会的诉讼驳回,认为此案并非民事案件,维修基金问题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先行处理。业主们转向广州市房管局申诉之后,令业主高兴的是,广州市房管局首次做出回应,下达通知责令由西门口广场的开发商缴纳2003年前的维修基金。但是,因为市房管局下达的通知没有强制性,开发商一直没理会房管局的通知,业主们再向房管局申诉,房管局发给业主代表一个复函称,开发商逾期不履行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转了一圈,我们又回到了起点。”负责此案的原告代理律周玉忠显得无奈地说,在他看来,法院与行政部门踢起了皮球。西门口广场业主李先生认为,法院下了裁定,不受理这种案子,房管局的责令缴纳通知书因没有强制性成一纸空文。于是,业主们只好向广东省人大、省高院进行申诉或反映情况。
多家业委会发出追讨倡议
据介绍,广州市早期卖出的商品房或房改房的楼龄目前已达一二十年,这些楼房的公用设施如今已进入必须大中修的阶段,尤其是电梯到了规定的使用年限必须更换,没有维修基金,将会影响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
10月8日,12个楼盘的业主委员会联合发起倡议,呼吁广州市涉及专项维修基金问题的楼盘和业主加入集体追讨行列,至今,追讨房屋维修基金的楼盘已有近60个。
业主们在致广州市房管局的公开信中,提出了解决维修基金的3点建议。第一,深入各个小区进行详细调查研究,获得专项维修基金的第一手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将全市应到账、未到账、被挪用侵占的维修基金等数据向社会公布;第二,在法治原则前提下,尽快将解决问题的方案向社会公布;第三,对于建设单位、物业企业挪用、侵占、拒交专项维修基金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一律吊销资质证书,逐出房地产市场。
有关部门表示将加大追缴力度
集体追讨行动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回应。日前,广州市房管局公开承认,确实存在开发商应缴未缴、挪用房屋维修基金等情况。广州市房管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还走访了存在维修基金问题的楼盘。10月30日,记者从广州市房管局了解到,该局将逐步采取相关措施,将专项维修基金的缴纳与开发企业办理开发项目有关手续、业主办理产权证等相挂钩,加强对专项维修基金的监管。继续加大对开发建设单位欠缴维修基金的追讨力度,继续积极主动地协调市、区法院,支持业主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方式,宣传专项维修基金政策法规,营造专项维修基金缴纳、使用的诚信、公平环境,引导社会各方主体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