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问题,找保险公司理赔?
9月底,在建设部和保监会的推动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14个城市启动“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试点。我省的福州、厦门都是试点城市之一。近日,记者借"2006年厦门日报房·车大联展”之机,采访参展开发商及市民发现,不少开发商不知情或并不买账。有市民则干脆建议:应将险种作为强制险推广,让开发商去投保买单。
何谓“建筑工程质量保险”?
据了解,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也称工程质量内在缺陷保险,是国际通行的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方式,可为建筑工程出现的主体结构与渗漏等问题提供风险保障。
该险种是由开发商或建筑企业投保。直接受益的却是业主。
如果开发商或建筑企业为自己建造的房屋投了保,业主入住时,将会拿到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在保障期10年内,如建筑质量引起的问题导致业主受损,保险人将直接赔付业主,然后保险人再向相关责任方追偿。对房屋因为外墙渗漏等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进行赔偿。
保险业有关人士分析说,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基础费率仅为0.3%,以开发商销售额1亿元人民币为例,投保金额大概也就30万元。这对开发商及房价影响不大,但如此一来,保险公司就得承担在竣工验收1年以后,l0以内的工程质量保险,从某种角度看,业主、开发商、保险公司有可能“三赢”。
厦门保监局:已在广泛调研
厦门市保监局办公室陈先生告诉记者,厦门市已经在广泛调研、推广。
据悉,目前我国建筑业普遍采取质量保证金制度,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施工企业要承担相当于工程合同价3%一5%的质量保证金,这部分的保证金由开发商代扣,竣工3年后若工程质量比较好、无投诉,才返还给施工企业。
但在实际中,施工企业往往不能按时拿到返还款。从近年来的情况看,建疫单位以保修名义长期扣留3%-5%的工程款,已严重影响施工企业的发展,成为拖欠工程款乃至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原因。
“建筑是百年大计,保险公司介人,如果能最终承担起责任,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陈先生指出,“不过从目煎调研情况来看,也不是那么简单易行。”
他说,首先宣传还没到位,没深入人心,市场反响不大;另外,由于涉及利益分配、投保期限以及缺乏先例、投保金额大等问题,很多企业还在观望。真正要落实起来可能还需要点时间。
是否该作为强制险推广?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对于化解工程建设各方技术及财务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各方诚实守信都具有重要意义。建立起完善的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有利于用经济手段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最终用户的利益;有利于使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方质量责任落到实处;也有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发挥市场配置建设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另据透露,“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极有可能成为一种强制险,届时将取代现行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福建省建设厅下属的建筑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的相关负责人认为:“现在很多开发商在推出项目之后其工程组就撤了,业主一旦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往往找不到相关责任人。而现在如果在工程动工前开发商购买了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出现任何房屋质量问题,业主都能找到责任方,并获得相应赔偿,减少损失。”
由于该险种是开发商投保,业主受益,因此消息一发布就深受广大业主的欢迎。有业主甚至呼吁:希望政府能强制开发商投保,这样才能全面推广,让所有业主的利益都得到保障。
不过,国贸集团市场研发部副经理苏毅荣却向记者表达他的不同意见:“投保不是简单的交点钱了事,而是要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有好的效果,这需要通过市场化运作,单靠政府强制推行,有点不妥。”苏经理认为,新险种虽好,但应该避免强制性。
开发商投保后将抬高房价?
“开发商投保,业主受益。”对业主来说,听起来是何等的美事。不过“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相信大家也都懂。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在同等条件下,有投保楼盘的价格会高出未投保楼盘的价格,开发商的直接投保等同了业主的间接投保?
21世纪不动产厦门区域分部运营总监钱赟认为:“虽然该险种对购房者来说,有利于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但让开发商出钱投保其实意义不大,这方面成本最终肯定还是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有关人士认为,现在房价已经偏高了,要是政府再强制保险,肯定会造成房价的上涨。
增加一笔支出就要多列一项成本,这似乎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厦门蓝火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销售总监钟国发说,投保的话肯定会增加成本预算。开发商会把所有成本加上去,然后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价格。至于投保后的价格会不会被接受,他认为“这是市场的问题”。
由于目前还没有先例,所以该险种要是全面推广,对房价会有多大的影响,暂时还是个未知数。正因此,厦门虽作为试点城市之一,但目前并没对老百姓购房造成什么影响。正打算购房的林先生说:“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落实。我看今年是赶不上了。”
赔付操作难?
记者从中国人保厦门分公司提供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条款》看到,很多条款还有待商榷,操作起来恐怕未必能令业主满意。
根据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任何一项保险费用赔付的多少都需要经过相应的鉴定,在进行鉴定的基础上,做出适当的赔付,而赔付肯定要受到其指定范围的限制。有业主担心,实施工程质量险后,在赔付方面是否会因为一些保险公司制订的赔付范围和方案偏向一方,在赔付过程中也出现扯皮现象?
另外,签订工程质量险的时候,是在施工单位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的,而作为以后的受益人购房者,却没法参与相关内容的制订。在住宅工程投保质量险后,工程质量的风险就转嫁到保险公司身上,购房者仍然处于弱势。
业界声音
质疑声
开发商花点钱就能脱干系?
记者采访中注意到,尽管业主都希望所买的房子能多一重保障,有些开发商却不以为然。某公司负责人邓经理听了记者介绍后表示:“我感觉,让开发商投保,不是很合理,有关部门需要多些思考。”
她说,开发商即使投保了,一旦质量出问题,责任还是在开发商身上,保险公司解决不好,最后还是要开发商负责。不是花点钱投了保就能解决问题那么简单。
“有人可能会认为,投保后,可以避免开发商不负责任地跑掉。但交点钱再跑掉,难道就合理吗?就可以脱掉干系吗?”刘经理提出质疑。
对于投保的房子是不是更有卖点。刘经理认为,投了保,可能对业主更有利,但对开发商来说,“要靠这个来宣传没太大意义”。“我认为,保证产品品质应该是入行的们槛,而不应该成了卖点。以前不少消费品都在宣称有某某保险公司承保,现在已经很少有公司那样宣传了,因为那已经过时了,最重要的还是要靠品质和服务,形成口碑。”从根本上讲,政府更应该加强市场监管,健全机制。
赞同声
有利于创造和谐社会
厦门蓝火房地产代理育限公司销售总监钟国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诱:“国家推出这项政策,我认为出发点是好的。从宏观上讲,也有利于创造和谐社会,使业主有更多的保障。”
“如果试点成功后,有更成熟的措施,或者后期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完善,保险公司的服务能跟上,我想还是会得到社会认可,我们也愿意跟进的。”他说,“我个人认为,房地产市场越来越成熟,消费者越来越理性,如果开发商对建筑工程投保,我想对消费一者来说是等于多了一项增值服务,无疑将更容易吸引消费者购买。”
“我觉得这项政策挺好的,是个好的方向。能让业主更放心,觉得有保障、同时,开发商投保的话,也可以增加诚信度。”国贸集团市场研发部副经理苏毅荣认为,保险公司的介入,可以使容易复杂化的问题简单化,有利于减少业主与开发商的扯皮现象。特别是精装房,参与投保比较有必要。
厦门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吴倩也表示说:“我们万科是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只要对业主有利的,我们都愿意身体力行。”
中立声
需要权衡成本和效果
接受记者采访时,夏商集团总经理朱伍松先是从业主角度对“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给予肯定。他说:“有保险公司介入理赔,甚至作为第三方督促工程建筑开发全过程,这当然有利于保障业主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缓解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减少纠纷和漫长的扯皮。”
当记者问作为开发商,如何看待国家推行该险种时,朱总一连提出几点疑问:对于开发商来说,虽然不失为解决售后问题的一种方案,但保险公司能否真正起到作用?投保后配套的服务能不能跟上?能否有效解决业主的问题,最终承担起责任?另外,费率多少,业主能得到什么样的理赔?
“如果保险公司做不好,还不如我们自己做。”他分析道,开发商一般有自己的售后服务队伍,是选择交点保费,把售后交给保险公司,还是选择自己养一批人长期提供服务?“这需要权衡成本和效果后,才能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