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在长春市房协开展了“房地产诚信企业”推介活动。此次活动由长春市房地产业协会和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主办,由长春日报、长春晚报、长春商报、新文化报、东亚经贸新闻、城市晚报、房地产报、长春房地产业信息网、长春搜房网协办。长春市房地局、长春市房协和市消费者协会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推介活动。
为推动长春房地产诚信机制的建设与完善,促进商品房消费市场的良性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长春市房地产协会、市消费者协会决定,联合开展长春市首届“房地产诚信企业”推介活动。在整个活动中,以构建和谐消费为宗旨,以建立商品房市场诚信经营机制和打造企业诚信品牌为主线,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目的。推介时间为2006年5月1日至2007年5月1日,在明年“3.15”期间将在全市房地产行业中向春城广大消费者,推介一批“房地产诚信企业”进行公示。在房交会期间向获得“房地产诚信企业”的单位举行颁证仪式,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今后每年都要开展一次推介活动,并向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房地产协会推介。此次活动的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长春房地产市场繁荣、发展长春经济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根据建设部和省、市关于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开展“房地产诚信企业”推介活动,旨在弘扬诚实守信,倡导房地产企业诚信自律,促进长春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强化企业诚信经营理念,提升房地产企业在我市的诚信形象,打造企业诚信品牌。
会上,市房地局局长刘海山表示:首先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企业推介活动的意义。当前,我市房地产业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企业诚信和行业诚信建设薄弱或者说滞后。目前,市民对“房地产诚信企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开展诚信企业推介活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是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
开展推介诚信企业活动,旨在通过推介出的诚信企业示范作用,来带动行业的诚信建设,强化房地产企业诚信经营理念,提升房地产行业的诚信形象,在市民中打造房地产企业诚信品牌,从而促进我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规范,进一步加快长春房地产市场健康和谐发展。房地产诚信建设需要“两手抓”,一手靠政府部门加强依法行政,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一手靠行业协会自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和约束企业的行为。
其次,开展诚信企业推介活动关键是抓实。这次诚信企业考核标准,市房协、市消协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房地产业的实际,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科学的、切实可行的诚信企业考核标准。推介工作的成败、好坏,要有一套完整的公开程序,并坚持一步一步地按程序走。坚持公益性,注重实效。推介诚信企业是一项公益活动,不是商业行为。这次推介活动所有经费完全由市房协来支付,不向企业摊派收钱,这样既可以保证推介诚信活动的纯洁性、公正性,同时又可以有效地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会上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推介活动的基本条件是:保证商品房销售手续合法;保证商品房质量合格;保证商品房广告真实合法;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平等合法;保证按约定期限交房;保证商品房面积误差符合规定;保证按规定期限办理房地产权证;保证前期物业管理到位;售后机制完善,认真处理投诉,并取得较好的效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
开展房地产企业诚信推介活动,在我市还是第一次。此次推介活动结合长春市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际,在全市房地产行业展开,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放心的居住环境。